湘潭市岳塘區安全生產委員會 關于印發《岳塘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岳塘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3698rc.com 發布時間:2022-11-01 15:14
岳塘經開區,昭山鎮、各街道,區直各部門:
《 岳塘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實施。
湘潭市岳塘區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2年10月31日
岳塘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岳塘區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2年10月
岳塘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1 編制目的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重要論述精神,進一步建立健全本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規范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相應程序,提高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應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我區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湘潭市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暫行辦法》以及《湘潭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岳塘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從事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下列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工作。
1)本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一般及以上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2)跨岳塘經開區管委會、昭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3)區人民政府認為需要啟動本預案的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4)涉及到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按照《岳塘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執行。
1.4 工作原則
1)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事故發生后,各級部門(單位)應始終將事故處置人員和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區委、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構建區屬部門(單位)、岳塘經開區及各鎮(街)、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三級聯動應急預案體系,各相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應急處置與事故預防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工作;做好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配置、預案編制、應急培訓和演練等常態化工作,提升綜合應急救援能力。
4)屬地為主,部門配合。事故發生后,由事發相關的岳塘經開區及鎮(街)負責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初期處置工作;區屬相關部門依照本預案確定的任務,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快速反應、有序應對、形成合力。
5)科學施救,規范有序。堅持專業的事情由專業的人員來做的原則,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特別是行業專家、綜合專業應急隊伍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參加應急救援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各自職責,規范有序地開展應急活動,避免因盲目施救而導致次生事故發生。
2.事故風險分析
根據《岳塘區突發事件風險評估報告》,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屬于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对捞羺^突發事件風險評估報告》分析了本行政區域范圍目前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目前現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航空煤油、汽油、柴油、油漆、稀釋劑、天然氣(壓縮的、液化的)、液化石油氣、乙炔、丙烷、氧(壓縮的、液化的)、氮(壓縮的、液化的)、氬(壓縮的、液化的)、氦氣、二氧化碳及其混合氣體等。煙花爆竹主要是鞭炮和煙花,根據這些物質的理化特性,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物質;航空煤油、汽油、柴油、油漆、稀釋劑屬于易燃液體;天然氣(壓縮的、液化的)、液化石油氣、乙炔、丙烷屬于易燃氣體;氧屬于助燃氣體;氮氣、氬氣、氦氣、二氧化碳及其混合氣體屬于惰性氣體。其中航空煤油、汽油、柴油、天然氣(壓縮的、液化的)、液化石油氣、丙烷、乙炔具有易燃易爆、易聚集靜電荷、易受熱膨脹、易揮發、易擴散、易流淌,其本身固有危險性較高。
根據《岳塘區突發事件風險評估報告》,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本區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型主要為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泄漏事故、中毒與窒息事故、灼傷事故和其它事故,其中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泄漏事故、中毒與窒息事故可能造成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容易對社會穩定造成重大影響,甚至引發社會恐慌,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嚴加把控。
3.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3.1 應急指揮機構
區人民政府設立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指揮部(以下簡稱“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區人民政府常務副區長任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指揮長;區人民武裝部副部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岳塘公安分局副局長、岳塘消防大隊大隊長任副指揮長。
區委宣傳部(網信辦)、區人民武裝部軍事科、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岳塘公安分局、岳塘經開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岳塘分局、岳塘區消防救援大隊、岳塘交警大隊、國網湘潭供電公司城東支公司、昭山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等單位的負責人為成員。
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由區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岳塘經開區管委會、昭山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2 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3.2.1 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
負責本區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各應急救援機構、應急隊伍之間的協調、指導工作;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3.2.2 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匯總及報告工作;及時向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方案相關建議;督促區屬各有關部門(單位)、岳塘經開區管委會、昭山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企業單位落實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的決策部署。
3.2.3 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成員單位
區委宣傳部(網信辦):正確把握全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宣傳導向,統籌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事故情況的新聞信息發布工作,協調新聞媒體及時、準確報道事故工作。
區人民武裝部:根據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組織民兵應急隊伍、協調預備役部隊參加搶險救援工作。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協調保障搶險救災的供電;負責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相關地區應急救援的電力保障工作。
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醫用用品生產保障、應急工作中無線電通信頻率保障。
區財政局:提供按規定應由區級財政承擔的應急處置工作的資金支持。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協調相關技術單位(機構)提供有關建筑物的技術支持,協調做好權屬范圍內的因危險化學品或煙花爆竹事故造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安全鑒定、修復、重建等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指導、協調權屬范圍內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區衛生健康局:組織、協調衛生機構開展事故醫療衛生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并為事發地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應急救援儲備物資調度工作;負責組織、協助和指導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權限組織、協調、調集消防救援隊和專業危險化學品救援隊伍、救災裝備和救災物資等參與應急救援,按照權限牽頭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救援評估工作;負責技術專家組的組織與管理;負責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和指導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權屬范圍內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事故涉及產品的質量檢測、質量鑒定和特種設備檢測、認定,提出應急救援技術措施。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牽頭負責職責范圍內市政基礎設施維護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牽頭負責職責范圍內燃氣行業(有關燃氣企業、瓶裝液化氣供應站、地下城鎮燃氣管道)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協助組織城市道路的應急搶修和城市道路下水道的維護、疏浚工作。負責指導權屬范圍內城區大型戶外廣告行業安裝、維護、拆除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強制拆除建設工程施工應急管理工作。
岳塘公安分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秩序和社會治安工作;負責事故現場警戒、維穩和涉案人員監控等工作;負責偵辦和打擊涉嫌謊報和瞞報事故的違法行為;根據需要協助相關部門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
岳塘經開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岳塘經開區”):負責組織轄區內企業和應急人員開展事故先期應急處置,做好事故搶險、人員疏散、物資供應、善后處理等相關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岳塘分局:參與因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指導和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環境監測和處置工作,評估事故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擴散情況。
岳塘區消防救援大隊:作為主要救援力量,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泄漏以及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火災、爆炸的緊急撲救、處置方案;組織、指揮消防隊伍進行現場搶險、滅火、救援;組織搜救傷員;做好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擴散;協助企業工程技術人員完成堵漏工作;協助環保部門完成救援后的消洗工作。
岳塘交警大隊:負責事故區域車輛分流,適時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保障參加搶險救援車輛優先通行;協助做好群眾撤離和轉移。
湘潭供電城東支公司:負責組織事故現場供電設施的維護和毀損設施搶修恢復工作,及時恢復電力供應。負責保障事故現場供電負荷調度,確保搶險救災用電。
昭山鎮人民政府及各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各鎮(街)”]:負責組織轄區內企業和應急人員開展事故先期應急處置,做好事故搶險、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物資供應、善后處理等相關工作。
3.3 技術支持組
由省、市、區相關專業技術領域專家組成,負責協助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為開展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提供技術咨詢。
3.4 現場組織機構
3.4.1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根據應急響應級別和應急預案的規定,成立由相關部門、救援隊伍、事發企業等單位負責人及應急專家為成員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任命。事故發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經分析研判,按程序啟動應急預案響應。情況特殊時,應立即向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和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必要時,可由市應急管理局指定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擔制定和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救援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及時收集、匯總并向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報告事故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落實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工作。
3.4.2 應急救援工作組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可組建“6+N”工作組,各工作組組長根據響應等級分別由牽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各工作組成員由相關成員單位抽調精干力量組成。
(1)綜合協調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各成員單位配合。負責事故信息收集、匯總、報告,協調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有關事項等。
(2)搶險救援組:由岳塘區消防救援大隊牽頭,區應急管理局、區人民武裝部配合。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等。
(3)治安保衛組:由岳塘公安分局牽頭,區人民武裝部、岳塘交警大隊配合。負責現場警戒、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社會秩序維護等。
(4)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健康局牽頭,負責調集醫療救護力量救治傷員等。
(5)新聞報道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應急管理局配合。負責新聞媒體接待、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等。
(6)綜合保障組: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區應急管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事發相關鎮(街)或岳塘經開區配合。負責應急搶險救援后勤服務保障;事故中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恤、經濟補償協調等。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還可設立環保氣象組、通信保障組等,負責環境監測監控和氣象信息服務、現場通信保障等工作。
4.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4.1 監測預警
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可能發生事故災害的類型、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根據相關規定設立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建立“雙預防”管理體系,加強風險分級管控及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設置生產現場、設備設施的監測監控及報警連鎖系統,預防事故發生。
岳塘經開區、各鎮(街)應急管理機構應掌握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分布、可能發生的事故災害等基本狀況,研究制定應對方案,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采取相應措施預防事故發生;督促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企業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并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
4.2 信息報告
4.2.1 報告程序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區應急指揮中心應急值守電話(0731-55568229)。
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是事故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應當立即如實報告區應急管理局,最遲不得超過30分鐘,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情況緊急來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口頭報告,再書面報告;書面報告一般最遲不得超過事發后2小時;對于仍在處置過程中的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每30分鐘續報一次人員傷亡、處置進展和發展趨勢等情況,直到處置基本結束。情況特殊的,須向區應急管理局說明具體原因。
區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信息后,核實后,應在立即將事故信息報區委、區人民政府;發生一般以上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區應急管理局接報后應立即核實相關信息,在1小時內向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在緊急情況下,可先電話報告,后書面報告,可越級上報。
4.2.2 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應盡量及時、準確、要素完整,因事故復雜情況不詳的,在注明“需核實后續報”的前提下,可先報告簡要情況,隨后邊核實邊續報。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分析判斷;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事故搶救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對事故發展趨勢的預測及請求上級幫助解決的問題。
5.應急響應
5.1 事故分級
根據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等,本行政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1)一般(Ⅳ級)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Ⅲ級)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Ⅱ級)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Ⅰ級)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5.2 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分級及救援工作需要,本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對應事故分級從低到高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應急響應。
5.2.1 Ⅳ級應急響應。
初判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由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啟動本預案Ⅳ級應急響應,同時報區委、區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
1)預判事故達到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
2)需要統籌調動多個區級部門或單位、應急物資和應急隊伍等共同處置的;
3)發生在敏感敏感時段,敏感區域,重要設施和地段的突發事件;
4)區委、區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啟動的情況的。
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時,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副指揮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同志成立現場指揮部,行使重要事項決策和行政協調權;組織調動區內應急隊伍、應急資源和裝備,協調各方力量開展搶險救援行動。岳塘區消防救援大隊現場負責同志任現場指揮部副指揮長,行使專業處置權。
5.2.1 Ⅲ級應急響應。
初判突發事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由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啟動本預案Ⅲ級應急響應,同時報區委、區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
1)突發事件達到較大級別的;
2)需要調度多個區級專項指揮部共同處置的,且處置時間較長、處置難度較大;
3)區委、區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啟動的其它情況的。
區人民政府常務副區長(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指揮長),迅速趕赴現場,行使重要事項決策和行政協調權;并將區級現場指揮部納入統一領導,成立現場工作組開展搶險救援行動。岳塘區消防救援大隊現場負責同志任副指揮長,行使專業處置權。必要時,請求市應急指揮部予以支持。
4.3.4 Ⅱ級應急響應
初判突發事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由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啟動本預案Ⅱ級應急響應。同時報區委、區人民政府,并提請市應急指揮部啟動上級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
1)突發事件可能達到重大級別;
2)需要上級有關應急指揮機構授權或共同指揮處置
3)區委、區人民政府領導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情況。
由區人民政府區長趕赴現場任總指揮,行使重要事項決策和行政協調權開展搶險救援行動;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及各相關部門負責執行、落實上級應急指揮部的組織、指揮。
4.3.5 Ⅰ級應急響應
初判突發事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由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啟動本預案Ⅰ級應急響應,同時報省、市應急指揮部,請求上級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
1)突發事件可能達到特別重大級別;
2)需要上級有關應急指揮機構授權或共同指揮處置;
3)區委、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情況。
區委、區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專門設立領導指揮機構,區委書記、區人民政府區區長共同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應對工作,成員由區人民政府相關副區長和承擔突發事件防范處置職責的區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組成,負責執行、落實上級應急指揮部的組織、指揮。
應急響應啟動后,響應級別可根據事故發展變化情況進行調整,情況嚴重時可提級響應。
5.3 應急處置
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組成現場搶救組,科學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危險源等先期處置工作,同時,立即向相關鎮(街)、岳塘經開區、區應急管理局及行業主管部門報告事故信息。
5.3.2一般(Ⅳ級)事故應急處置
事發企業所屬相關鎮(街)、岳塘經開區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上報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
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接到事故信息后,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副指揮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成立由相關部門、救援隊伍、事發企業等單位負責人及應急專家為成員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采取下列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應急疏散:根據事故現場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自身及燃燒產物的毒害性、擴散趨勢、火焰輻射熱和爆炸、泄漏所涉及到的范圍等,對危險區域進行評估,確定警戒隔離區,并根據事故發展、應急處置和動態監測的情況,及時調整警戒隔離區。將警戒隔離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置無關的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必要時,對事發地點周邊群眾進行疏散撤離。
2)現場救援:應急救援工作應注意科學施救,控制、記錄進入現場救援人員的數量,應急救援人員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攜帶救生器材進入現場。受困人員轉移到安全區后,由專業醫療衛生機構救治。
3)搶險搶修:
①在確保受災和搶險作業人員安全的條件下救人。
②停泵、關閥、斷電,對發生火災、爆炸、泄漏、中毒窒息的設備設施、危害部位及關鍵設備設施進行排查和搶險、搶修,切斷事故災害鏈。
③立即了解發生事故的危險化學品以及現場存留的其它危險化學品,針對不同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品種及事故類型,采用適應的應急器材進行撲救。如火災利用消防泡沫、消防水、滅火器、滅火毯等相應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對火災附近受威脅的生產、儲存設施、建構筑物應及時采取消防水冷卻、轉移生產設備、儲存設施內危險化學品等措施,防止升溫引起火災爆炸。
④對泄漏的容器、管道進行堵漏、搶修,更換損壞的管線、閥門。
⑤根據不同的泄漏物采取不同的方式進行收容。將現場泄漏物質及時沖掉,加速氣體的擴散。對有毒有害物質進行清理、轉移和處置等。
3)保衛警戒:在警戒隔離區邊界設置警示標志,并安排專人負責警戒。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證道路暢通。合理設置出入口,除應急救援人員外,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
4)醫療救護:組織、協調醫療救護力量趕赴現場實施緊急醫療救治,并根據傷情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5)現場監測:加強事故現場的監測,根據現場動態監測信息,組織專家調整救援行動方案。
6)應急保障: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為應急救援提供相應的保障措施。
7)洗消和現場清理: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根據有毒有害物質的品種使用相應的洗消藥劑,對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及工具、裝備進行洗消。事故現場殘留的有毒有害氣體應徹底清除,泄漏液體、固體應統一收集處理,洗消污水應集中凈化處理,嚴禁直接外排。
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清理過程中,應禁止或限制使用可能產生靜電、火花的有關設備、設施,采取保護措施防止危害擴大或次生災害產生。
5.3.3較大(Ⅲ級)事故應急處置
發生較大事故后,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在采取Ⅳ級應急處置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1)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指揮長趕赴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協調調動民兵應急隊伍、預備役部隊等應急救援隊伍參入搶險救援;
3)及時撥付應急資金,增加應急物資和應急器材;
4)增加醫療救護力量趕赴現場實施緊急醫療救治,并根據傷情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5)加強事故現場的監測,根據現場動態監測信息,組織專家調整救援行動方案。
5)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為應急救援提供相應的保障措施。
6)必要時,請求市政府及相關部門給予人、財、物的支持。
5.3.4重大、特別重大事故應急處置
發生重大(Ⅱ級)、特別重大(I級)生產安全事故后,由區委、區人民政府負責人共同指揮處置工作,同時,提請市應急救援指揮部啟動上級應急響應并組織處置。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負責執行、落實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織、指揮,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應急救援工作,各成員單位按職責高效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5.4 信息發布
5.4.1基本要求
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會同區委宣傳部制定統一的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方案,報區委、區人民政府同意,與事故救援處置工作同時研究、同時部署、同步行動。及時、準確、客觀、統一發布事故初步核查情況、救援處置進展情況、政府應對措施情況等信息,并根據需要由區委宣傳部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及時舉行新聞發布會,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應急救援處置工作信息。
5.4.2發布時限
發生一般及以上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傷亡情況不明、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上報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由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區委宣傳部按照規定在第一時間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最遲應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應對處置措施等信息,最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經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區委宣傳部同意,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聞稿、舉行新聞發布會、接受媒體采訪,以及運用政府網站、微信、微博、移動客戶端、融媒體中心等官方信息平臺發布信息,具體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4.3輿情引導
未經批準授權,事故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事故原因、傷亡數字、責任追究等有關事故處置工作的情況和事態發展信息。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事故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對編造、傳播虛假不實信息的單位和個人涉嫌違法情況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區委宣傳部、岳塘公安分局等部門應當加強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氛圍。
5.5 應急結束
現場險情得以控制,事故傷亡情況已核實清楚,被困人員被解救,受傷人員已全部安排救治,死亡人員得到妥善處置,事故現場環境經檢測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決定并宣布應急結束。
6.善后工作
6.1 善后處置
由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事發相關的岳塘經開區及鎮(街)應急管理機構和事故單位負責組織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撫、賠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減少事故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6.2 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應查明事故發生經過、人員傷亡情況、財產損失以及事故原因、性質、責任等,按要求形成事故調查報告;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追責問責,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一般及以下事故由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較大以上事故由上級應急管理部門主持開展事故調查。
6.3 總結評估
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辦公室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事發相關的岳塘經開區、鎮(街)和事發單位編制事故救援總結評估報告,說明事故的基本情況、應急救援經過,總結事故救援處置經驗教訓,提出加強和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對策措施和建議意見。
事發單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安全投入滿足安全生產需要,防止安全生產事故再次發生。
7.應急保障
7.1 隊伍保障
本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主要依托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工程搶險隊伍及民兵應急隊伍,區應急管理局、岳塘經開區及各鎮(街)應急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以及公安、衛生、環保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應急救援隊伍信息網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和器材。岳塘經開區及各鎮(街)應急管理機構應依托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建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適時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練,不斷提高實戰能力。
7.2 裝備保障
區相關部門、岳塘經開區、各鎮(街)應急管理機構、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單位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事故特點和應急救援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救援器材和應急處置工器具,加強管理,統一調度,為應急處置提供裝備保障。
7.3 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健康局應會同區內醫療機構建立專業醫療救護隊伍,配備專業救護設備,健全醫療衛生工作機制,及時開展緊急救治和后續治療。
7.4 財力保障
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發生的應急救援所耗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區應急管理局應當督促事故責任單位支付到位;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所在地鎮(街)、岳塘經開區協調解決。充分發揮社會保險作用,進一步健全區域公共安全保險體系。
7.5 通信與電力保障
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協調通信管理部門保障事故現場與區應急指揮中心、各部門間的通信暢通。區屬各級應急管理機構、各部門(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保障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及成員單位值班電話須24小時有人值守。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部門(單位)以及各應急隊伍應當至少保證1部專用固定電話24小時有人值守,確保通訊聯絡暢通。
湘潭供電城東支公司應為事故應急救援建立可靠的電力保障,確保應急救援電力供應。
7.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加強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護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做好治安工作。
8.監督管理
8.1 宣傳、培訓和演練
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辦公室應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教育及培訓,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并加強對應急演練工作的督查指導。
8.2 獎勵與撫恤
根據有關規定,區危險化學品專項指揮部組織對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參與事故應急救援中傷亡的人員及時給予救治和撫恤。
8.3 責任追究
對在工作當中存在失職瀆職和其他違紀違規違法行為的,遲報、謊報、瞞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依紀依規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則
9.1 預案管理
出現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以及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等情況時,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修訂預案。
9.2 預案發布與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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